关于2016年劳动节休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及连续交易时间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6-04-28 点击率:22312 |
2016年劳动节休市期间(4月30日至5月2日),我公司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及连续交易时间调整如下: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品种保证金调整 若2016年4月28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螺纹钢和热轧卷板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涨跌幅限制仍为6%。 2016年5月3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螺纹钢和热轧卷板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仍为11%,涨跌幅限制仍为6%。 二、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品种保证金比例调整 自2016年4月28日当日收盘结算时起,各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涨跌停幅度调整为5%。 2016年 5 月 3 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三、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品种保证金比例调整 自2016年4月28日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焦炭、焦煤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涨跌停幅度调整为7%。 四、连续交易时间调整 2016年4月29日当晚不进行连续交易;5月3日所有连续交易品种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5月3日当晚恢复连续交易。 自2016年5月3日当晚连续交易起,螺纹钢、热轧卷板、石油沥青期货品种的连续交易时间由每周一至周五的21:00至次日1:00调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21:00至23:00。
请各位客户在节日期间谨慎留仓,控制仓位,避免劳动节期间国际市场相关品种波动,国内政策等因素导致节后风险的延伸,以防范假期的市场风险。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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