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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2016年清明休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及连续交易时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30 点击率:20550

尊敬的客户:

2016年清明休市期间(4月2日至4月4日),我公司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及连续交易时间调整如下: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品种保证金调整

自2016年3月31日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锡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螺纹钢和热轧卷板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

二、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品种保证金比例调整

 2016年3月31日当日收盘结算时起铁矿石、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

2016年4月5日恢复交易后,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铁矿石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下调至9%,聚乙烯和聚丙烯下调至8%,聚氯乙烯下调至7%。

三、连续交易时间调整

2016年4月1日当晚不进行连续交易;4月5日所有连续交易品种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4月5日当晚恢复连续交易。

各品种合约的涨跌幅度限制请参看交易所相关通知;对同时满足交易所风控条例有关调整保证金比例及涨跌停板幅度的合约,其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按照规定数值中较大值执行。

请各位客户在节日期间谨慎留仓,控制仓位,避免清明期间国际市场相关品种波动,国内政策等因素导致节后风险的延伸,以防范假期的市场风险。

         特此通知。  

通惠期货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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