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日内过度交易行为监管标准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9-07 点击率:21335 |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股指期货市场日内过度交易行为的监管,自2015年9月7日起,将股指期货日内过度交易行为的监管标准调整为: 客户单日开仓交易量超过10手的,构成“日内开仓交易量较大”的异常交易行为。 日内开仓交易量是指客户单日在单产品所有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套期保值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 特此通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15-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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