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石油沥青期货1512合约 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11-12 点击率:29924 |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经研究决定,2015年11月16日收盘结算时起,石油沥青期货1512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到15%。关于交易保证金的其他规定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5年11月11日 |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西路99号万向大厦7楼 邮编:200120
电话:021-68866986 传真:021-68866985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07726号 沪ICP备17047738号 Copyright©2013 通惠期货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