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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元旦节休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及连续交易时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9 点击率:17899

尊敬的客户:

2021年元旦节休市期间(2021年1月1日至1月3日),我公司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及连续交易时间调整如下: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品种保证金标准调整

2020年12月30日(星期三)起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

不锈钢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

2021年1月4日(星期一)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不锈钢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的执行。关于交易保证金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二、大连期货交易所交易品种保证金标准调整

2020年12月30日(星期三)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铁矿石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i2105合约维持18%标准不变);

焦炭和焦煤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

黄大豆1号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

棕榈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

玉米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

鸡蛋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

2021年1月4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铁矿石、焦炭、焦煤、黄大豆1号、棕榈油、玉米和鸡蛋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假期期间标准不变。

三、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品种保证金标准调整

2020年12月30日(星期三)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沪深300、上证50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

中证500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

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的保证金调整系数根据沪深300股指期货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进行调整。

2021年1月4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品种期货、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假期期间标准不变。

四、连续交易时间调整

2020年12月31日(星期四)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

2021年1月1日(星期五)至1月3日(星期日)休市。

2021年1月4日(星期一)08:55-09:00所有期货、期权合约进行集合竞价,当晚进行连续交易。

请各位客户在节日期间谨慎留仓,控制仓位,避免元旦节期间国际市场相关品种波动,国内政策等因素导致节后风险的延伸,以防范假期的市场风险。

特此通知。  

通惠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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