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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春节休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及连续交易时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30 点击率:23756

尊敬的客户:

2019年春节休市期间(201922日至2019210日),我公司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及连续交易时间调整如下: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品种保证金比例调整

2019131日(星期四)结算时起未出现单边市,调整如下:

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
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铜、铝、锡、纸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3%,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锌、铅、镍、线材、热轧卷板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螺纹钢、石油沥青、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2月11日(星期一)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为13%,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上述其他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各项规定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二、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品种保证金比例调整

2019131日(星期四)结算时起,调整如下: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油、玉米、玉米淀粉、豆粕、鸡蛋、聚氯乙烯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至6%11%;乙二醇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至6%12%;将铁矿石、棕榈油、聚乙烯和聚丙烯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至8%13%;焦煤、焦炭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2%;胶合板和纤维板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2019年211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调整前的标准。

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合约,其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按照规定数值中较大值执行。

三、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品种保证金比例调整

2019131日(星期四)结算时起,调整如下:

除菜籽、强麦外,其他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 13%,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 7%,其中苹果期货 1903 合约、 1905 合约及 1907 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2019 年 2 11 日恢复交易后,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上述品种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期货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四、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品种保证金比例调整

     自2019131日(星期四)结算时起,调整如下:

     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五、连续交易时间调整

2月1日(星期五)晚上不进行连续交易。

2月2日(星期六)至23日(星期日)周末休市,24日(星期一)至210日(星期日)休市。
211日(星期一)08:55-09:00所有期货合约进行集合竞价,当晚进行连续交易。

请各位客户在节日期间谨慎留仓,控制仓位,避免春节期间国际市场相关品种波动,国内政策等因素导致节后风险的延伸,以防范假期的市场风险。

特此通知。 

通惠期货有限公司             

   2019年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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