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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元旦节休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及连续交易时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7 点击率:19180

尊敬的客户:

2019年元旦节休市期间(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1月1日),我公司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及连续交易时间调整如下: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品种保证金标准调整

2018年12月27日(星期四)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维持15%,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2019年1月2日(星期三)恢复交易后,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二、大连期货交易所交易品种保证金标准调整

2018年12月27日(星期四)结算时起,铁矿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3%;

豆油、棕榈油、玉米、玉米淀粉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9%;乙二醇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品种交易保证金调至11%。

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1%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鸡蛋、焦煤、焦炭、胶合板和纤维板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2019年1月2日(星期三)恢复交易后,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调整前的标准

三、 郑州期货交易所交易品种保证金标准调整

2018 年 12 月 27 日结算时起,菜粕、白糖 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 9%PTA品种交易保证金调至11%。

2019年1月2日(星期三)恢复交易后,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调整前的标准

四、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品种保证金调整

2018年12月27日(星期四)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2019年1月2日(星期三)恢复交易后,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调整前的标准

五、连续交易时间调整

2018年12月29日(星期五)当晚不进行连续交易。

2019年1月2日(星期三)所有连续交易品种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1月2日当晚恢复连续交易。

请各位客户在节日期间谨慎留仓,控制仓位,避免元旦节期间国际市场相关品种波动,国内政策等因素导致节后风险的延伸,以防范假期的市场风险。

特此通知。  

通惠期货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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