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所关于询价限制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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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2-21 点击率:19879 | ||||||||||||||
郑商函〔2018〕496 号
各会员单位: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期权合约最优买卖报价差小于等于下表价差时,不得询价。
请各会员单位按照交易所规定,在会员端系统设置相关参数。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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