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2013年中秋节和国庆节休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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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9-12 点击率:23694 | ||||||||||||||||||||||||||||||||||||||||||||||||||||||||||||||||||||||||||||||||||||||||||||||||||||||||||||||||||||||||||||||||||||||||||||||||||||||||||||||||||||||||||||||||||||||||||||||||||||
尊敬的客户: 2013年中秋国庆临近,按照交易所放假和休市公告的安排,9月19日至21日为中秋节休市,10月1日至7日为国庆节休市。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关于中秋国庆节期间交易保证金调整的通知,经研究决定,现将我司节日期间(9月17日至10月8日)交易保证金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品种保证金比例调整 自9月17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铜、铝、锌、黄金、白银、天然橡胶和燃料油7个期货品种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在原比例基础上调1个百分点;螺纹钢、线材和铅保持不变。 自9月26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铜和铝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继续上调5个百分点;锌、黄金、天然橡胶、白银、螺纹钢和线材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继续上调4个百分点;燃料油和铅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继续上调3个百分点。 10月8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铜、铝、锌、黄金、白银、天然橡胶、燃料油和线材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螺纹钢和铅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下调5个百分点。 二、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品种保证金比例调整 自9月17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优质强筋小麦、普通小麦、早籼稻、菜籽油、油菜籽和菜籽粕6个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在原比例基础上调1个百分点,其余各期货品种合约的交易保证金保持不变。 9月23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 自9月26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优质强筋小麦、普通小麦、早籼稻、菜籽油、油菜籽和菜籽粕6个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在原比例基础上调5个百分点;棉花、玻璃和白糖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在原比例基础上调4个百分点;甲醇和精对苯二甲酸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在原比例基础上调2个百分点。 10月8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 三、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品种保证金比例调整 自9月17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豆粕期货各品种合约的交易保证金在原比例基础在上调3个百分点;其余期货各品种合约的交易保证金在原比例基础在上调1个百分点。 9月23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 自9月26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豆油、棕榈油、聚乙烯和聚氯乙烯期货各品种合约的交易保证金在原比例基础在上调3个百分点;焦炭和焦煤期货各品种合约的交易保证金在原比例基础在上调4个百分点;豆粕期货各品种合约的交易保证金在原比例基础在上调5个百分点。 10月8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 四、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品种保证金比例调整 中秋国庆节休市前后,股指及国债期货相关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作调整。 五、各品种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的调整请参看交易所网站的相关通知。 请各位客户在节日期间谨慎留仓,控制仓位,避免中秋国庆节期间国际市场相关品种波动,国内政策等因素导致节后风险的延伸,以防范假期的市场风险。 特此通知。
上海通联期货有限公司 2013年9月11日 公司中秋、国庆保证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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