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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元旦节休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及连续交易时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6 点击率:10389

尊敬的客户:

2017年元旦节休市期间(2016年12月31日至2017年1月2日),我公司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及连续交易时间调整如下:

一、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品种保证金比例调整

2016年12月29日(星期四)结算时起,甲醇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1%,涨跌停幅度调整为7%。其他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2017 1月 3 日(星期二)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甲醇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二、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品种保证金比例调整

2016年12月29日(星期四)结算时起,铁矿石品种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5%,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聚丙烯品种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1%,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其他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2017年1月3日(星期二)恢复交易后,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铁矿石品种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12%,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8%;聚丙烯品种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9%,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5%。

三、连续交易时间调整

2016年12月30日(星期五)当晚不进行连续交易。

2017年1月3日(星期二)所有连续交易品种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1月3日当晚恢复连续交易。

请各位客户在节日期间谨慎留仓,控制仓位,避免元旦节期间国际市场相关品种波动,国内政策等因素导致节后风险的延伸,以防范假期的市场风险。

特此通知。  

   通惠期货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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