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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2013年春节休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8-13 点击率:15871

尊敬的客户:

  2013年春节临近,按照交易所放假和休市公告的安排,2月9日至2月17日为节假日休市。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关于春节期间交易保证金调整的通知,经研究决定,现将我司节日期间交易保证金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品种保证金比例调整

  自2月5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铜、黄金、白银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在原比例基础上调2个百分点,铝、锌、天然橡胶、铅、燃料油、螺纹钢和线材的交易保证金在原比例基础上调1个百分点。

  自2月7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海期货交易所各期货品种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继续上调2个百分点。

  2月18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铜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下调5个百分点,铝、锌和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下调4个百分点,铅、燃料油、螺纹钢、线材、黄金和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

  二、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品种保证金比例调整

  自2月5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早籼稻(RI)、菜籽油(OI)、油菜籽、菜籽粕、普麦、强麦(WH)、强麦(WS)、早籼稻(ER)、棉花、菜籽油(RO)、玻璃和白糖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在原比例基础上调2个百分点,甲醇、精对苯二甲酸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在原比例基础上调1个百分点。

  自2月7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早籼稻(RI)、菜籽油(OI)、油菜籽、菜籽粕、普麦、强麦(WH)、棉花、玻璃和白糖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继续上调3个百分点,强麦(WS)、早籼稻(ER)、菜籽油(RO)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继续上调2个百分点,甲醇和精对苯二甲酸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继续上调1个百分点。

  2月18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比例。

  三、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品种保证金比例调整

  自2月5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大商所各期货品种合约的交易保证金在原比例基础在上调2个百分点。

  自2月7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黄大豆1、黄大豆2、玉米、豆油、棕榈油、聚乙烯、聚氯乙烯和焦炭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继续上调2个百分点,豆粕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继续上调3个百分点。

  2月18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黄大豆1、黄大豆2、玉米、豆油、棕榈油、聚乙烯和聚氯乙烯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下调4个百分点,豆粕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下调6个百分点,焦炭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下调5个百分点。

  四、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品种保证金比例调整

  春节休市前后,股指期货相关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作调整。

  五、各品种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的调整请参看交易所网站的相关通知。

  请各位客户在节日期间谨慎留仓,控制仓位,避免春节期间国际市场相关品种波动,国内政策等因素导致节后风险的延伸,以防范假期的市场风险。

  特此通知。

                                                          

上海通联期货有限公司

  2013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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