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情报站

关于在2012年中秋国庆休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8-13 点击率:16949

尊敬的客户:

  2012年中秋和国庆节临近,按照交易所放假和休市公告的安排,9月29日至10月7日为节假日休市。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关于中秋国庆节期间交易保证金调整的通知,经研究决定,现将我司节日期间交易保证金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品种保证金比例调整

  自9月25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铝、螺纹钢、线材和白银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上调3%,锌、铅、燃料油和天然橡胶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上调2%,铜和黄金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上调4%。

  自9月27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铝、螺纹钢、线材、铜、锌、铅、燃料油、天然橡胶和白银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上调2%,黄金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上调3%。

  2012年10月8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比例。

  二、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品种保证金比例调整

  自9月25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棉花、早籼稻(ER/RI)、菜籽油(OI/RO)、普麦、白糖、强麦(WH/WS)和硬麦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上调4%,甲醇和精对苯二甲酸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上调2%。

  自9月27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棉花、早籼稻(ER)、甲醇、菜籽油(RO)、精对苯二甲酸、强麦(WS)和硬麦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上调2%,菜籽油(OI)、普麦、早籼稻(RI)和强麦(WH)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上调3%,白糖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上调4%。

  2012年10月8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比例。

  三、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品种保证金比例调整

  自9月25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黄大豆1、黄大豆2、玉米、豆油和棕榈油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上调2%。

  自9月27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黄大豆1、黄大豆2、豆油、棕榈油、豆粕、聚乙烯、聚氯乙烯和焦炭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上调2%,玉米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上调1%。

  2012年10月8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黄大豆1、黄大豆2、豆油和棕榈油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下调4%,玉米、豆粕、聚乙烯和聚氯乙烯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下调3%,焦炭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下调2%。

  四、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品种保证金比例调整

  中秋国庆节休市前后,股指期货相关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作调整。

  五、各品种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的调整请参看交易所网站的相关通知。

  请各位客户在节日期间谨慎留仓,控制仓位,避免中秋国庆节期间国际市场相关品种波动,国内政策等因素导致节后风险的延伸,以防范假期的市场风险。

  特此通知。

 

上海通联期货有限公司

 2012年9月21日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