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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劳动节休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7 点击率:9973

尊敬的客户:
    2020年劳动节休市期间(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5月5日),我公司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作如下调整: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品种保证金比例调整

    4月28日(星期二)收盘结算时起,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作如下调整:
石油沥青、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调整为21%;
    白银、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
    镍、锡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
    铜、铝、铅、锌、不锈钢、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
    热轧卷板、螺纹钢、线材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
    漂针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的执行。关于交易保证金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2020年5月6日(星期三)恢复交易后,在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期货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作如下调整:
    石油沥青、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0%;
    其他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
     关于交易保证金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二、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品种保证金比例调整
    4月28日(星期二)收盘结算时起,各期货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作如下调整:
    铁矿石、焦煤、焦炭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
    豆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
    聚氯乙烯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
    棕榈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
    聚乙烯、聚丙烯、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
    苯乙烯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
    胶合板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43%;
    5月6日(星期三)恢复交易后,在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期货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作如下调整:
    豆油期货合约投机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11%;
    棕榈油期货合约投机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13%;
    其他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
三、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品种保证金比例调整
    4月28日(星期二)收盘结算时起,各期货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作如下调整:
    白糖、红枣、菜粕、菜油、强麦、普麦、早籼稻、晚籼稻、粳稻、动力煤、玻璃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
    棉纱、苹果、纯碱、尿素、硅铁和锰硅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
    棉一号、PTA、甲醇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
    5月6日(星期三)恢复交易后,在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期货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作如下调整:
    普麦、早籼稻、晚籼稻和粳稻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9%;
    PTA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3%;
    其他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标准。
四、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品种保证金比例调整
    4月28日(星期二)起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作如下调整:
    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1%;
    20号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8%;
    5月6日(星期三)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20%;
    20号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
    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

五、连续交易时间安排:
    5月1日(星期五)至5月5日(星期二)休市。
    5月6日(星期三)08:55-09:00所有期货合约进行集合竞价,当晚商品期货及期权相关品种夜盘交易恢复。
    5月9日(星期六)周末休市。
    请各位客户在节日期间谨慎留仓,控制仓位,避免劳动节期间国际市场相关品种波动,国内政策等因素导致节后风险的延伸,以防范假期的市场风险。
    特此通知。


通惠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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