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户。
2、取得客户号(含资金账号、交易所交易编码)。
3、缴纳开户保证金,交易必须在交易保证金到账后方能进行。
4、指令下达(交易指令内容含资金账号、开仓或平仓、手数、买卖价、品种、合约月份)。
A、书面下单。客户亲自填写交易单,填好后签字交交易部,由交易员输入指令进入交易所主机撮合成交。
B、电话下单。客户通过电话直接将指令下达给交易员,期货经纪公司须将客户的指令予以录音,以备查证,事后客户应在交易委托单上补签字。
C、网上下单。客户通过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自行输入客户号、密码后下单。
5、成交回报
当期货经纪公司的交易员接到交易指令,经确认无误后将指令输入计算机内进行撮合成交,当计算机显示成交或未成交后,交易员必须将交易结果反馈给客户,客户如对交易结果有异议的,应当立即提出异议;对于客户有异议的,交易员应当根据原始指令记录和交易记录予以核实,并向主管交易的负责人汇报,同时将处理的结果回报给客户。
6、确认
当日交易结束后,期货公司将向客户提供交易结算单,客户如无异议,须在交易结算单上签字确认;如以传真的方式递送交易结算单的客户,客户须签字确认并将结算单传真回期货经纪公司,以利期货公司归档保存。客户如对交易结算单有异议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向期货经纪公司提出书面异议,期货经纪公司经核实后应当向客户提供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