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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推出尚需等细则

[日期:2008-11-28] 来源:  作者: [字体: ]
  商报讯(记者陈洁)12月1日,券商将有资格正式提交融资融券申请,这也意味着融资融券业务仍在有条不紊地推进中。但是有券商人士表示,由于融资融券业务仍有一些细则没有敲定,所以暂时还难以推出。   

  10月31日晚间发布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券商申请包括融资融券在内的创新业务,所需要具备的资格、递交的申请材料以及获批后投资者教育等等。由于该规定将在12月1日正式实施,这也成为券商提交融资融券申请的开闸日。

  事实上,在27日和28日部分券商的融资融券方案便提交证监会,证监会可能会进行窗口指导。一位业内人士也向记者证实这一消息,他预计只要有资格的券商都会提交方案,希望在新业务中分一杯羹。

  业内人士指出,之所以在券商即将可以提交申请时提前要求券商提交融资融券方案,可能有两个含义。“一个原因是证监会想对融资融券再次摸底,比如有多少券商想做、能够做多大、客户有多少等等。这从一个侧面说明证监会对融资融券的最后方案还没有敲定。还有一个原因可能是会加快融资融券的进程。”

  在券商获得申请资格后,业内对融资融券首批试点券商,以及何时推出融资融券仍然一头雾水。一位业内人士指出,融资融券仍然有一些细则没有出炉,估计最快12月能够推出,最慢再等两三个月也有可能。

  不过融资融券试点券商的范围却已经比较清晰。此前,有11家券商参与的两次融资融券联网测试已经完成,测试内容包括交易、划转、结算、交割等,两次测试均顺利完成。平安证券的证券行业分析师田良指出,最终融资融券的名单将在这11家券商中选出。“如果连测试都没有测试,这一次试点肯定轮不到了。现在的问题是最终是11家获得资格还是只有几家,仍然是未知数。”

  根据他此前发布的报告,如果融资融券推出且证券金融公司在2009年1月1日成立,融资融券年利差在4.5%,通过与台湾市场进行类比,2009年融资融券将刺激股票换手率上升3个百分点,证券公司将增加10亿元的佣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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