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出通知,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总减免金额约190亿元。
财政部综合司负责人介绍,此次取消和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涉及教育、劳动就业、人才流动、执业资格、工程建设、外贸出口、药品生产、家禽养殖、农业生产等多个领域。涉及的项目包括行政管理类收费、证照类收费、鉴定类收费、教育类收费和考试类收费等。连同2008年9月1日起停征的集贸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约170亿元,今年以来国家采取的减费措施可直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约360亿元。
这位负责人表示,财政部将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基本思路是:按照“正税清费”原则,继续对现有收费进行清理、整合和规范,推进税费制度改革,优化财政收入结构,逐步建立以税收为主、收费为辅的政府收入分配体系。
财税专家认为,“减费”可以发挥与减税政策相同的扩张效应,有利于促进企业增加投资和居民消费,扩大国内需求。(朱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