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交易所理事会批准和中国证监会备案,现将中粮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广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中期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浙江永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限仓数额调整如下:
一、中粮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棉花、白糖"业务增数"的限仓增额系数分别调整为0.75和0.50。
二、中国国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棉花、强麦"业务增数"的限仓增额系数调整为1.00。
三、广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棉花、白糖、强麦"业务增数"的限仓增额系数分别调整为0.25、0.50和0.25。
四、上海中期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棉花、白糖、强麦"业务增数"的限仓增额系数分别调整为0.25、0.50和1.00。
五、浙江永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棉花、白糖、强麦"业务增数"的限仓增额系数分别调整为1.00、0.75和0.25。
六、中粮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与中国国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棉花、白糖、强麦、硬麦限仓数额的信用增数为0.40,浙江永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棉花、白糖、强麦、硬麦限仓数额的信用增数为1.00。
七、本次持仓限额的调整只针对经纪公司持仓总额,其投资者持仓仍按照规则规定持仓限额执行。
八、本次调整的适用期限为2006年7月21日至2007年1月20日。
(郑州商品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