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期货交易机制,将有助于完善焦炭市场体系、稳定焦炭生产与消费,推动焦炭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形成全国统一的焦炭价格,推动国内与国际市场对接,提升我国在国际焦炭贸易中的话语权。目前,焦炭期货上市条件已经成熟。
一、焦炭的品种属性符合期货品种的基本要求
焦炭符合期货品种必须具备的易储藏、品质易于划分、供应量大、价格波动频繁等特征。
1.焦炭是一种大宗商品
焦炭是一种重要的工业品,主要用于高炉炼铁和铜、铅、锌、钛、锑、汞等有色金属的鼓风炉冶炼,此外,还用于铸造、化工、电石和铁合金等领域。我国80%左右的焦炭用于炼铁,其余的20%用于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等行业;国外90%—95%用于钢铁生产。我国的焦炭产量2005年25411.7万吨,2006年29768.3万吨,2007年32894.33万吨,2008年上半年17231.47万吨,同比上涨11.4%。随着钢铁、化工、机械铸造、电石等行业的高速发展,这种需求态势将继续保持。据预测,2008年全球粗钢产量将突破14亿吨,生铁产量突破10亿吨,全球焦炭消费量将可能突破6亿吨,而我国焦炭需求有可能达到3.6亿吨。焦炭完全满足作为期货品种必备的条件——大宗商品。
2.焦炭具有较高的同质性,易于划分质量等级
期货合约的标的物必须是标准化的商品,期货品种的规格、质量必须能够量化和评级,这样一方面保证期货合约与现货商品的一一对应关系,使期货价格信号更加明确,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实物交割的效率,使买卖双方不至于因产品质量而产生分歧。我国的焦炭按灰分、硫分、挥发分、焦末含量以及机械强度等指标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简单明了,现货市场也都基本按照国家划定的标准进行交易。因此,焦炭具有较高的同质性,易于划分质量等级。
3.焦炭性质稳定,易于储藏和运输
对冲平仓和现货交割是期货市场的两项基本履约方式。为了便于实物交割,作为期货品种的商品必须易于储藏和运输。焦炭性质稳定,不易变质。我国国内运输焦炭采用汽车、火车或水运,出口焦炭采用散装或集装箱运输。不论采用哪种运输方式,焦炭较为稳定的特性都可以满足其运输要求。
4.价格波动频繁
期货市场的基本功能是套期保值和规避价格风险,没有价格风险也就没有套期保值和规避风险的必要,因此,现货价格波动频繁是选择期货品种的重要依据。图一是中国焦炭出口价格和美国焦炭消费价格,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不论国内还是国外,焦炭价格一直波动频繁,波动程度剧烈,中国焦炭价格最高时是最低时的4.7倍,美国也达到了2倍多。
5.焦炭具有众多的买者和卖者,价格波动自由
期货价格由买卖双方自由竞价形成,要求交易品种的价格能够自由波动,不为垄断力量操纵,这需要市场上有众多的买者和卖者来保证流动性。实践表明,一种商品的市场结构属于垄断竞争,比较适合开展期货交易。这是因为垄断竞争能够保证充分的竞争,同时垄断竞争市场结构中的企业具有相当的规模,具有套期保值的需求。评估市场结构用市场集中度,所谓的市场集中度指市场中占有率排名前n名的企业市场份额之和占整个市场的比例,用CRn表示,则:CRn=∑si(其中,si为第i个企业的市场占有率)。CRn数值的大小代表集中度高低,数值太大,表明集中度过高,市场中的垄断力量太强,不适合开展期货交易;数值较小,且cri值较为平均,表明集中度较低且市场中各主体实力较为平均,不存在市场的绝对控制力量,这样的市场结构比较适宜开展期货交易。
二、焦炭的产业链特征
焦炭具有较长的产业链,这意味着与焦炭相关的产业链上有众多的生产者、贸易商和消费者。焦炭除了用于炼铁,还用于采掘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等行业,后者约占焦炭总消费量的20%。焦炭产业链中涉及到众多的煤炭生产企业、焦炭冶炼企业、钢铁生产企业、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化工企业等。
三、焦炭期货的前景展望
随着全球钢铁需求量增加以及化工产业发展,国内外对焦炭的需求量将进一步增加。目前我国焦炭对外出口实行配额制度,随着各种政策的变化,焦炭相关企业将面临更加复杂的市场体系,因此,焦炭期货上市恰逢其时。推出焦炭期货不但可行,而且非常必要。
1.焦炭价格的频繁波动提供了巨大的套期保值需求
实践证明,价格波动具有周期性特征的商品作为期货品种前景广阔。长期以来,我国焦炭价格存在着“蛛网现象”,使焦炭价格波动呈现出典型的周期性特点。焦炭的“蛛网现象”成因在于:一是焦炭的生产规模不能及时调整,存在时滞,二是焦炭的当期产量决定当期价格,三是由于产量调整需要时间,当期价格不能决定当期产量,只能决定下一期的产量。我国焦炭生产行业由众多独立的企业组成,分布在山西、河北、内蒙古、辽宁、山东、河南、云南等地区,它们缺乏统一的安排,各自独立决策,对市场价格的变动独立地做出反应,对价格的变化相当敏感。如果价格上涨,各个企业都会加快生产;若价格下跌,企业又会减产或停产。由于生产企业多、进入壁垒低、退出成本低,因此我国的焦炭生产企业对价格敏感,价格稍微波动就能引起产量的较大波动,导致焦炭供给曲线相对平缓。
焦炭的消费企业是钢铁冶炼、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等企业,这些企业对焦炭的需求具有一定的刚性,与供给企业相比,他们对价格反应不够敏感,需求弹性较小,需求曲线比供给曲线陡峭。焦炭的供给曲线比需求曲线平缓,意味着价格变动对供给的影响大于对需求的影响,一旦偏离均衡点,价格波动对产量的影响越来越大,价格与产量的波动将越来越剧烈,远离均衡点,形成发散型“蛛网”。焦炭的“发散型蛛网”特征决定了焦炭价格波动频繁,波动程度剧烈。
2.当前焦炭价格波动程度加剧,是推出焦炭期货的绝佳时机
目前,正是焦炭价格波动较大的时期,焦炭出口单价1995至2002年期间最低每吨55.27美元,最高每吨79.69美元,极差24.42美元;至2003年起,焦炭价格巨幅波动,极差达到了350.4美元,5年多来波动幅度是之前8年的14倍。目前看,焦炭的波动幅度还在进一步扩大,从标准差看,2006年焦炭出口单价月度标准差12.1美元,2007年为44.7美元,2008年1至5月为62.7美元。标准差一直在扩大,意味着我国焦炭价格波动程度加剧。目前焦炭价格正处于高涨时期,对于焦炭产业链上的众多企业而言,具有强烈的规避价格风险愿望,正是推出期货品种的绝佳时机。
3.焦炭市场已经具备相当的规模,流通量大
我国焦炭现货市场已经具备相当规模,2006年生产量和消费量分别达到2.98亿吨和2.62亿吨。焦炭供需存在严重的地区性失衡,从表二可以看出,山西、陕西,山东、贵州、河南、黑龙江焦炭产量过剩,是主要调出地,调出量均大于350万吨,河北、江苏、辽宁、湖南、广东、浙江、福建、广西、甘肃、天津、安徽缺口较大,不能自给,调入量均在100万吨以上。撇开焦炭的省内流通量不计,省际间的流通量以及出口流通量在1.52亿吨以上。如此大规模流通量,再加上焦炭的使用企业和生产企业集中度均较低,市场上并不具有控制焦炭价格波动的垄断力量,焦炭作为期货品种的现货基础已经具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