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客户:
由于“五一”休市时间较长,为防范节日期间的市场风险,交易所对各合约的期货保证金作了相应调整。经研究决定,我公司将在2007年“五一”休市前后对各合约交易保证金作如下调整:
自2007年4月27日(星期五)结算时起,上海期货交易所(铜、铝、天然橡胶、燃料油、锌)的品种和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玉米)的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一律由原来标准上浮2%;自2007年5月8日(星期二)结算时起,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恢复至原标准。
特此通知!
上海通联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交易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