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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货机构投资者高管人员培训班通知

[日期:2007-03-15] 来源:  作者: [字体: ]
  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股指期货投资者教育工作,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将于2007年3月23—24日在北京友谊宾馆联合举办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股指期货培训班。现将有关培训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的组织。培训由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联合主办,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协办,中国期货业协会具体承办。

  二、培训目的。向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机构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介绍有关股指期货的政策规定,使高管人员进一步掌握股指期货交易基本规则、交易策略和内控要点等,树立正确的风险防范意识,理性参与股指期货投资,为股指期货的平稳推出和金融期货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三、培训内容

  1、机构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的有关政策规定;

  2、股指期货交易的基本制度与规则;

  3、股指期货对股票市场的影响及其在证券投资与资产管理中的应用;

  4、机构投资者股指期货风险管理及典型案例分析;

  5、机构投资者投资股指期货的内控制度。

  四、培训师资。邀请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领导、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有关负责人及境内外有关专家进行授课。届时中国证监会领导将出席培训班并作重要讲话。

  五、培训报名。请各单位于2007年3月18日前通过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www.cfachina.org报名。咨询电话:010-68571016 / 68570173。

  此外,为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相关专业人员举办的“股指期货机构投资者专业人员培训班”将于2007年4—5月间在北京、上海、深圳三地分别举办,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

  二○○七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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