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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国庆节休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比例及连续交易时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6 点击率:9899
尊敬的客户:
    2018年国庆节休市期间(09月29日至10月07日),我公司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及连续交易时间调整如下:
    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品种保证金比例调整
    若9月27日(星期四)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
    铜、铝、锡、白银、锌、铅、镍、热轧卷板、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
    螺纹钢、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
    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的执行。
    2018年10月08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恢复至原有水平。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各项规定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品种保证金比例调整
    2018年9月27日(星期四)收盘结算时起,调整如下:
    除菜籽、强麦、苹果外,其他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 11%
    2018 年 10 月 8 日恢复交易后,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
    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上述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高于上述标准的期货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三、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品种保证金比例调整
    自2018年9月27日(星期四)收盘结算时起,调整如下:
    铁矿石、焦炭、焦煤、豆粕、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鸡蛋、豆油、棕榈油、玉米、玉米淀粉、聚乙烯、聚氯乙烯和聚丙烯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1%;
    胶合板和纤维板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2018年10月8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调整前的标准。
    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合约,其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按照规定数值中较大值执行。
四、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
    若2018年9月27日(星期四)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2018年10月8日(星期一)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SC1811、SC1901、SC1902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分别为15%、14%和10.5%,其他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12%。
    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
五、连续交易时间调整
    2018年09月28日(星期五)当晚不进行连续交易。
    2018年10月08日(星期一)所有期货合约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10月08日当晚恢复连续交易。
    鉴于国庆节休市时间较长,近期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各位客户在节日期间谨慎留仓,控制仓位,避免国庆节国际市场相关品种波动,国内政策等因素导致节后风险的延伸,以防范假期的市场风险。
    特此通知。  
通惠期货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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