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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清明节休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及连续交易时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2 点击率:9599

尊敬的客户:

2018年清明节休市期间(2018年4月5日至2018年4月8日),我公司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及连续交易时间调整如下:

一、 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品种保证金比例调整

2018年4月3日(星期二)结算时起,调整如下:

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2018年4月9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天然橡胶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其他各项规定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二、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易品种保证金比例调整

2018年4月3日(星期二)结算时起,调整如下:

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

2018年4月9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

执行。

三、 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品种保证金比例调整

2018年4月3日(星期二)结算时起,调整如下:

豆粕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油、棕榈油、玉米、玉米淀粉、铁矿石、焦煤、焦炭、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鸡蛋、胶合板和纤维板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2018年4月9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豆粕期货合约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豆粕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

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合约,其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按照规定数值中较大值执行。

四、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品种保证金比例调整

2018年4月3日(星期二)结算时起,调整如下:

PTA、动力煤、菜粕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棉花、菜油、白糖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

2018年 4月 9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期货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五、连续交易时间调整

2018年4月4日(星期三)当晚不进行连续交易。

2018年4月9日(星期一)所有连续交易品种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2018年4

9日(星期一)当晚恢复连续交易。

请各位客户在节日期间谨慎留仓,控制仓位,避免清明节期间国际市场相关品种波动,国内政策等因素导致节后风险的延伸,以防范假期的市场风险。

特此通知。  

通惠期货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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